江苏省文物局关于阳山碑材保护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4-10  11:04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物局

  苏文物保〔2013〕81号

  

  
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阳山碑材保护规划的请示》(宁文物字〔2012〕203号)收悉。经专家论证并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局所报《阳山碑材保护规划》调查详细,基础资料翔实,提出的文物保护、展示利用要求及管理措施符合相关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规划。
  二、进一步研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可行性,补充完善相关考古工作计划,提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相关控制要求。
  三、请你局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我局意见对《阳山碑材保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完善后的规划由你局核准后报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及时纳入你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总体规划;同时,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对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保护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要另行依法报批。
  五、请你局及时将市政府批准文件及规划文本(含电子文件)各一份上报我局备案。
  

 

江苏省文物局
  2013年4月2日

  

  

(编辑:陈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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