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5-00145 | 主题分类: | 审计监督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5-09-03 |
文号 | |||
名称 | 关于下达2025年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第五批)的通知 |
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3〕4号),现将2025年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第五批)下达给你们,市县增列2025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省直单位列“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199)。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
附件中明确重点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项目具体补助金额,以及各设区市代表性项目补助总金额。各设区市代表性项目补助总金额采取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可统筹使用于本地省级以上(含省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优先用于重点保护传承工作和相关代表性传承人。
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表(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附件:附件1 2025年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第五批)分配表.xls
附件2-1 2025年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第五批)分配表 (重点项目).xls
附件2-2 2025年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第五批)分配表(一般项目).xls
附件2-3 2025年度省级非遗保护资金分配明细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第五批)分配明细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xls
附件3 2025年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第五批)绩效目标表.xls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