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与认定的通知》(苏文旅发〔2025〕29号),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认定工作。经评审,拟将南京市浦口区等12家单位列入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信函方式向异议受理单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1号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电话:025-83422678
附件: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公示名单.docx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