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非遗赋能作用,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建设非遗工坊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文旅规〔2023〕2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江苏省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认定工作。经各市推荐、实地评估、专家评审、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确定江苏省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入选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入选省级非遗工坊要加强传统技艺的保护与创新,推动非遗与现代生活相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指导和支持非遗工坊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为高质量建设文化强省、助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