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质量传承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我厅结合江苏实际,研究修订《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3月17日前反馈至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025-87791501,电子邮箱:151743972@qq.com。
附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docx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