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在南京召开。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徐缨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陈忠伟主持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徐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志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文物局局长拾峰出席会议。
徐缨充分肯定了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将其转化为推动文物普查和文物保护利用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要按照中央关于城市高质量发展、文化传承发展、推进城市更新等方面的部署要求,聚焦应保尽保,继续加大文物新发现力度;要聚焦质量控制,强化审核验收,建好用好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做好统计分析;要聚焦成果应用,将普查成果纳入相关规划,持续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要加强基层一线文物保护机构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
陈忠伟强调,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每一件文物的名称、年代、类别、位置等信息都准确无误;要严实工作作风,认真执行第三阶段工作方案和技术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要用好普查成果,策划推出一批展览、图书和文创产品,加快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建设,为制定文物保护利用政策、规划国土空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会议听取了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第二阶段工作扎实有序 取得阶段性成效
完成两万余处“三普”文物现场复查
各地逐一实地调查“三普”文物现状、采集相关信息,20007处“三普”文物现场复查全部完成。督促各地开展“三普”文物补充认定,348处“三普”文物完成认定登记,纳入依法保护范畴。提请省政府公布第九批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74处,指导各地公布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0处。
4315处新发现覆盖多领域多类别
截至11月9日,全省新发现文物点4315处,新发现率17.7%。南京市新发现文物点693处,居全省第一;所有县级普查单元均有新发现文物,其中南京市江宁区、栖霞区、秦淮区,苏州市姑苏区、吴中区,南通如皋市,连云港市海州区、常州市武进区8个县级普查单元新发现文物点超过100处。从类别看,新发现古文化遗址654处、古墓葬321处、古建筑1290处,石窟寺及石刻35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639处,文化景观等其他类型文物53处。从涉及领域看,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等重点区域新发现文物1476处,23处工业建筑及附属装置装备、47处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化设施,以及206处考古成果纳入新发现。
率先编制工作指南、数据审核规范
在全国率先编制实地调查工作指南、数据审核规范,开展数据审核工作培训,将数据审核关口前移,全面准确获取每一处文物的空间位置、保护级别、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核心数据,切实把牢数据质量关。8月以来,省普查办组织开展普查数据在线巡检和集中审核,构建省、市、县三级审核机制,有效提升数据质量。
“四普”工作的顺利推进,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地普查人员的全力投入,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广泛参与。
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信长星书记在调研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时,专程考察明故宫遗址华盖殿考古工地。徐缨部长牵头“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课题研究,将文物普查纳入调研内容。陈忠伟副省长实地考察淮安板闸遗址等普查新发现文物。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将“四普”工作纳入每月督导事项,常态化部署推进。一些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也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调研等形式,加强对辖区内文物普查工作的调度部署。
成员单位积极参与
省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普查工作。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助解决所辖不可移动文物入户问题,省水利厅协助解决省管水利工程现场调查问题,省住建厅、工信厅、民宗委等单位积极提供行业线索4910条,省交通厅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不可移动文物名录调研,为新发现文物提供重要参考。南京铁路办事处等非成员单位也主动提供普查线索,协调相关领域资源支持文物普查。省普查办与省军区密切配合,完成省内军队管理文物清单梳理校核,配合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完成军队管理文物数据审核南京组审核工作。
文物部门全面推进
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普查专班,建立周报月报制度,加强普查工作调度,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南京博物院、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相关部门全员投入普查工作,13个设区市文物保护管理所、考古研究所、文化遗产研究院等专业机构积极投入普查一线,成为普查骨干力量。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依据“三普”登记文物档案、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等资源密集区域清单,以及考古调查发掘、专项文物资源调查等历年工作积累,加班加点、全力以赴,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开展田野调查,按时完成实地调查任务。
多方协力强化保障
省财政厅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保障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省数据局提供免费政务云资源,在全国较早完成省级普查信息平台建设。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完成现有917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纸矢量化,启动“两线”划定导则和技术规范编制、第一至第七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两线”修订完善等工作,为实现文物资源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管理打好基础。
广泛宣传浓厚氛围
开设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栏,发稿332篇。委托新华日报交汇点开展专题报道,发稿62篇,网络直播2场,制作视频25条,6件作品获中央网信办全网推送,全网总阅读数达8700万。各市、县普查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普查宣传力度、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无锡斗山遗址、南京张昭墓、仪征拦潮闸遗址等新发现文物在省内外产生广泛影响。在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活动推出“四普”新发现文物图片展,全面展示我省普查工作重要发现和重要成果。
多方协同凝聚合力 保障普查顺利推进
根据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我省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持续加大新发现文物力度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对老城文物普查情况进行复核,指导督促新发现力度不足的老城开展补充调查,及时查漏补缺,践行“应保尽保”。
高质量完成普查数据审核
组织指导各级普查机构完成数据提交和审核,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开展逐级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为后续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组织新发现文物认定公布
完成全部普查数据省级审核,及时组织开展新发现文物认定公布工作,建立各级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
开展实地调查验收
按照普查验收程序和标准,组织实地调查验收试点和培训,分级开展验收工作。
做好普查成果总结
汇总各地普查成果,编制普查报告、筹备普查工作总结会议,将有关成果提请省领导小组审议后向社会公布。
会上,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南京市、南通市分别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等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办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文物保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