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认定10家市级非遗工坊

发布日期:2023-08-17  18:03    信息来源: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近日,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发文,公布认定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柳山非遗十二工坊等10家单位为市级非遗工坊。

  根据国家、省关于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非遗工坊建设,推进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宿迁市完善顶层设计,出台了《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非遗工坊建设任务。发挥示范引领,开展非遗工坊推荐认定工作,全市认定市级非遗工坊10家、县(区)级非遗工坊42家。此次遴选认定的10家市级非遗工坊主要依托本市传统技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生产经营,在加强非遗保护、促进就业增收等方面成效突出,其中9家单位为老字号企业。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加强非遗工坊建设机制,推动非遗工坊在加强非遗保护、激发传承人创业、推动传统工艺创新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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