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3-00110 主题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3-06-15
文号 苏文旅函〔2023〕135号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06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06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时间: 2023-07-03 17: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字体:

邹英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苏绣传承人为核心建立传承人发展基金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苏绣,以其图案秀丽、构思巧妙、绣工细致、针法活泼被誉为中国四大名绣之一。苏绣代表性传承人是苏绣艺术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苏绣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包括苏绣在内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制定传承人保护政策举措。我省先后制定出台《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与资助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逐步建立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机制,基本形成科学、完备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权利保障、认定与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开展代表性传承人认定评估。近年来,我厅分五批共认定820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78名。自2021年起,每年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情况进行评估,共有410人次参加评估,81人次获评优秀(其中苏绣传承人11人次)。今年,我们首次开展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在全国率先实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建立荣誉传承人制度,激发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活力。

三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国家和省级财政都设立了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将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2023年,我们参照文旅部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方式,将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2022年度评估为优秀的传承人,今年的补助金额增加为1万元;合格的,补助8千元。近两年,省级财政共投入1045.8万元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补助,其中,资助苏绣传承人18人次、共16万元。

四是注重非遗传承人培养。2006年以来,我省研培院校—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培养苏绣专业五年制、三年制专科以及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达200余人,苏绣传承人大专成人学历教育150余人。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举办研培计划织染绣研修班16期共计培训450余人,其中苏绣传承人100余人,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带动一片”的目标。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随着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非遗保护和传承面临严峻挑战,苏绣在内的传统工艺存在人才流失严重、后继乏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苏绣项目保护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加大对苏绣项目的支持。加强苏绣相关理论研究,资助扶持年龄偏高、传承能力渐弱的苏绣代表性传承人。鼓励苏绣传承人与高校、省级非遗创意基地合作,开发设计苏绣创新创意产品。

二是加强苏绣后继人才培养。联合教育部门鼓励全省高职院校开设苏绣相关课程,制定相关学科标准,聘请苏绣代表性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建立人员稳定、结构合理的苏绣专兼职教师队伍。鼓励苏绣进校园、进社区,举办非遗课堂和互动体验活动,扩大传承范围,为苏绣传承储备力量。

三是拓宽苏绣产品销售渠道。依托“水韵江苏﹒非遗购物节”“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非遗主题展”等活动,优先选调苏绣等织绣类项目参加展示展销活动,与淘宝、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合作开展直播带货,线上线下共同发力,进一步提升苏绣知名度,扩大苏绣产品的市场销售。

您关于以苏绣传承人为核心建立传承人发展基金会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