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艺术基金章程》及《江苏艺术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经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江苏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6月8日至6月1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中心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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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艺术基金2023年度理事会评审资助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至6,共计106项)
附件1:2023年度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项目汇总表(共33项).xlsx
附件2:2023年度大型舞台剧和作品滚动资助项目汇总表(共3项).xlsx
附件3: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汇总表(共20项).xlsx
附件4:2023年度小型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项目汇总表(共20项).xlsx
附件5: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汇总表(共10项).xlsx
附件6: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汇总表(共20项).xlsx
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