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非遗函〔2023〕13号)有关要求,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江苏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月31日-6月6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5-83420066。
附件:2022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专家评审结果.pdf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