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2-00456 主题分类: 产业发展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2-09-09
文号 苏文旅传〔2022〕89号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重点文旅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重点文旅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9 15:38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文旅投资的助力作用,谋划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标志性项目,把文旅产业打造成江苏经济的重要支撑,扎实推进我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度重点文旅产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符合“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体现淮海生态经济带发展以及沿海高质量发展导向。

2.符合全省“十四五”期间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布局,对已纳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列入省级以上专项行动计划的项目可优先列入。

3.项目应有利于本地区文旅产品体系完善和业态丰富,推进我省文旅产业多元化、差异化开发建设。

4.项目应重点体现文旅融合发展、数字科技赋能和文旅消费升级;投资主体应注重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在疫情常态化形势下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5.鼓励报送民间投资和PPP模式项目。

二、项目类型

1.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各类旅游区(包括景区、度假区、工业旅游区、自驾营地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大型文娱演艺、旅游特色小镇、数字文旅、主题/精品酒店群、特色民宿集聚区、历史文化街区、文旅功能片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重点村等。

2.项目不局限于单体项目,可以是某一类型成体系的打包项目,打包项目的子项应在附表中逐一表述。

三、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包括实施项目和储备项目。实施项目为续建项目(含当年竣工)和计划当年新开工项目(确保在第四季度前开工建设);储备项目为需持续推进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2.项目计划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不含征地拆迁),年度计划投资不低于1亿元;储备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项目应确保资金来源有保障,形象进度按计划推进。

3.项目应依法合规,规划、用地、环评、建设等手续完备;符合意识形态与安全生产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各地要结合“十四五”规划,注重与相关部门、内部处室沟通对接,努力挖掘和培育一批引领带动作用强、能够尽快落地实施的重点项目。

2.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文旅,招引储备项目的过程中,各地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市场论证,确保项目依法合规、真实可行、风险可控。原则上每个设区市申报数量不超过10个。

3.请各地于2022年11月5日前,正式行文将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报送厅产业发展处,电子稿同步报送。联系人:郑健,电话:025-87798866,邮箱:641609781@qq.com

 

附件:1.江苏省2023年重点文旅产业项目申报表.doc

   2.申报表填报简要说明.doc

   3.单片材料内容要求.doc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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