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1〕145号)、《关于开展江苏省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试点项目验收暨首批示范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1〕142号),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3月25—31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5-83420066。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