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2-00288 主题分类: 综合工作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2-02-10
文号
名称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0 10:03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对照目标任务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进步和成效,为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厅政策法规处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省级文旅部门唯一入选单位。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制定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年度工作要点、文化和旅游领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举措、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大型基本建设考古前置改革,探索建立营业性演出等审批事项在江浙沪皖跨省市异地互认,在自贸区实行告知承诺制2项、取消审批事项3项、优化审批服务事项30项,全年完成各类审批事项1775件,批复节庆论坛活动30件。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深化“互联网+监管”,江苏智慧文旅平台统一归集全省文旅数据1.26亿条、实现对1509家文旅场所的实时监测、智慧监管。完成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技术监管试点工作。实施信用监管,建立省级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分两批次将3家市场主体列入红名单、11家市场主体及相关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开展经营异常文旅企业清理试点,公布首批经营异常企业名单273家。优化文旅公共服务,编制发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省内通办”清单、“放管服”清单、安全生产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出台《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全省游客满意度调查研究,组织旅游行风监督员进行全省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暗访。

(二)推动文旅领域立法。组织开展政府规章预备项目《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立法调研,起草形成草案文本,并征求各设区市文物部门意见,组织开展专家论证。推动《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江苏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制定和《江苏省旅游条例》修订列入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和2022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订厅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厅网站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对意见采纳情况进行集中反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评估。强化合法性审查,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协助审查,所有决策事项均经厅党组会议集体审议。建立厅“三重一大”监督平台,对决策执行情况跟踪督办,决策完成后,及时通过厅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图文解读等形式开展宣传解读,并及时立卷归档,确保有据可查。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认真落实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办法,经商省司法厅制订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措施,确保出台文件合法有效。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审查机制,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党内规范性文件1份,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备案。开展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7件、继续有效22件,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强化合同合法性审核,明确合同金额2万元以上的须经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核,全年审核合同243份。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市、县两级建设标准,在镇江市、张家港市分别开展试点,编制发布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率先出台《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在全国率先统一省市县三级执法人员制式服装,江苏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深入实施《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制定任务清单,开展落实情况督查。围绕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文化市场执法保障行动、文娱领域综合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及“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等行动,向社会公布两批指导案例,开展3次网络文化市场集中巡查。加强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开展第三方“体检式”暗访,开展文旅部门“双随机”检查、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督办移交案件线索53件。全年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出动检查13.44万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34万家次,办结案件2328件。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抓好官方网站、新媒体和刊物等主要公开载体建设,全年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568件,主动公开各类文件226件。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16次,发布政策解读23篇。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全年办理提案建议122件,主办50件、会办72件,反馈意见均为满意。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收到各类信访建议70件,其中直接来信22件、上级机关转送和交办来信48件,办理12345受理转办件412件、网上厅长信箱156件,办结满意度97%以上。开展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南京市、苏州市入选“全国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城市”,依托游客服务中心等设立旅游投诉纠纷仲裁中心,为基层搭建旅游投诉纠纷仲裁平台。出台《江苏省旅游投诉警示机制》,优化整合省级旅游投诉热线96519并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全年共接待投诉游客8746人次,受理旅游投诉4390件,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50.34万元。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件,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八)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完善日常学法机制,修订完善新提拔干部学法考试题库,开展新提拔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举办3场法治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开展线上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参加第四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结合举办全省审批业务培训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培训班等培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旅游执法和网络文化市场以案施训活动等,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开展厅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全省文旅行业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活动,联合省民政厅开展“法治惠民进社区旅游执法展新貌”主题活动,配合省司法厅开展宪法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推动宪法公益广告展播进景区、进宾馆。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法治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普法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深化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作为推进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做到带头尊崇法治、带头厉行法治、带头依法办事。

(一)更高站位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作为班子自身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厅党组会议题和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制订专题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法3次,带动厅系统党员干部树牢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为全省文旅系统作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专题辅导。强调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将加强法治建设列入厅年度工作要点,对全省文旅系统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提出明确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二)切实扛起法治建设责任。对厅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确保文旅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动落实厅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三重一大”事项都经厅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厅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厅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重大问题,厅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法文本草案、规范性文件等均由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要求,专项列支年度法治建设经费。浓厚严守法治原则、一切依法办事氛围,利用“周末学堂”等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组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治专题讲座,引导厅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各项规定要求贯穿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从立规矩、建制度抓起,围绕解决文旅高质量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文旅领域依法行政制度机制。推动建立厅机关政府采购统一扎口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和工作流程。推动出台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退出管理办法、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严格行政决策程序,特别是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艺术评审评奖、引导补助资金、科研课题、非遗项目评审等决策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以高质量决策提升文旅领域治理效能。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文旅系统法治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十四五”文旅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与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通过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推动厅系统干部更加深刻领会、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文旅领域法规体系,会同省委宣传部调研起草《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组织开展《江苏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江苏省旅游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巩固提升制度建设成果,完善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同管理等内控机制,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导游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文旅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用法治建设提升文旅治理效能。

(三)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完善“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机制,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健全完善大型营业性演出并联审批机制。探索新业态新模式管理试点工作。加强市场质量监管,研究制定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标准、审批办法和管理办法,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省级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系统建设,开展文旅市场“红名单”评定和失信主体认定。研究制定旅游民宿集聚区建设指南,开展旅游民宿等级评定。

(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组织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护航”专项行动,开展《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履职管理暂行规定》专项督查、第三方“体检式”暗访。实施执法人员能力素养提升行动,推行“菜单式”培训和以案施训,完善文化市场“随心学”APP,开展第三届全省执法师资评选。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组织省内骨干集训并参加全国大比武。加强长三角、华东六省一市、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合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文物公益诉讼,依法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编制公布厅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网上常态互动机制,加强领导信箱、在线查询咨询、监督投诉受理平台等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进一步完善信访、旅游投诉处理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群众对文旅工作的满意度。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经常性学法等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旅游日等契机,依托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文博场馆、景区景点等平台,并借助业务培训、行政执法等契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作和推出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打造一批品牌化法治文化服务项目,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在法治化轨道上走在前列。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