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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14家旅游景区列入我省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名单的公示
【信息时间: 2022-12-05 17: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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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景区自愿申报、相关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景观质量评审,南京市梅钢工业文化旅游区等14家景区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拟列入我省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名单,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9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据实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25-87798829  传真:025-87798727

  电子邮箱:swltzykfc@126.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12楼D座1201室

 

  附件:2022年拟列入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名单.xlsx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