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创设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的实施办法(试行)》(苏文发〔2018〕50号)和《关于开展第三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文旅传〔2022〕70号),经推荐申报,综合考评和研究,拟认定江苏美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为第三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反映。
联系电话: 025-87798742。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
邮 编:210029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