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4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2021年版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现将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征求意见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示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条。对于“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裁量幅度从重情形“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个人违规的,可并处3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单位违规的,可并处3.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修改完善文稿过程中予以采纳。
特此公告,感谢社会各界对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