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8  11:21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求真务实,加强难点突破、注重理论创新,推动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走向深入、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二、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创新意识,体现出我省文化和旅游研究水准。负责人所申报的课题应以本通知所确立的选题为主展开研究,允许负责人围绕选题所确立的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或者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或者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中级职称的,应当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有科研管理机构,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能对课题资助经费实施有效管理。

  四、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的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正在进行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的课题负责人,以及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

  五、本年度课题项目设置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委托课题、自筹经费课题4类。在申报课题中,结合厅年度重点工作,评选一定数量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应用性较强的课题作为委托课题。申报自筹经费课题须提供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资金资助证明。对立项的课题给予资金资助(自筹课题除外),立项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

  六、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面向全省申报,择优立项。本通知所列选题均以江苏省为研究区域,所申报课题应以选题中所确立的内容为研究方向。

  七、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苏文旅规〔2019〕2号)相关规定,开展立项评审、课题管理等工作。同时,委托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接收课题申报材料并做好汇总工作,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接收申报材料。

  八、本年度课题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申报者需网上下载《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评审书》(路径: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http://wlt.jiangs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申报评审书中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将填写完毕的课题申报评审书、论证活页,分别打印1份,与申报评审书电子版一同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九、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项目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评审书、论证活页、加盖公章的本单位课题申报汇总表各1份,报送至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评审书、申报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whtktsb@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为“2021文旅课题申报”。电子版申报材料须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发至指定邮箱,不接受项目申报个人发送的邮件。

  本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8楼

  邮编:210005

  联系人及电话:宋长善025-84699176

         李 革025-87798847

 

  附件: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选题.docx

     2021年度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

     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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