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7  16:57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旅游高质量发展和全域旅游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开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第四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综合考评验收结果和公示情况,决定认定徐州市鼓楼区等6家单位为我省第四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排名不分先后),现予公布。

  1.徐州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

  2.淮安市:淮安区

  3.扬州市:高邮市

  4.泰州市:海陵区

  希望各示范区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全域旅游向纵深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实施动态管理机制,适时开展示范区复核工作。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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