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域旅游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我厅《关于开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综合验收考评情况,经研究,拟将徐州市鼓楼区等6家创建单位认定为第四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现予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1.徐州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
2.淮安市:淮安区
3.扬州市:高邮市
4.泰州市:海陵区
我国公民和法人机构如对入选单位有异议,请于2021年5月25日前,通过电话实名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便核查。
邮寄地址及邮编: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55号711室,210003
联系电话:025-83421860,传真:025-83419068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