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全省文化
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6  14:32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元旦和春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秩序等有关工作要求,靠前一步安排部署,扎实做好监管工作,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全省文旅领域安全有序、繁荣发展。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上旬至2022年1月20日。

  二、工作重点

  (一)组织开展全省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12月上旬开始由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12月中旬至春节前,省文旅厅组织对各设区市文旅行业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全省文旅场所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情况:(检查重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及培训演练情况;实行预约实名制购票、控制游客流量、核验健康码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日常管理情况;重点人群新冠疫苗免疫接种情况;重点岗位特殊人群定期核酸检测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工作期间个人防护情况;室内场所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措施落实情况)

  2.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火灾防范、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及各类文旅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情况);

  3.今年以来各级各类安全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闭环管理情况);

  4.各地对《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二)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疫苗接种情况排查摸底。对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和重点行业领域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情况进行统计摸底,各设区市文旅行政部门负责属地文旅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排查摸底工作,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文旅厅市场管理处。

  (三)建立旅游热点疫情防控预报机制。在“两节”期间,逐步构建科学研判、分类指导、动态调整、精准防控的全省旅游热点疫情防控预报机制。各地文旅部门要提前分析研判可能出现大客流的热点景区景点和文博场馆并对外公布,督促指导当地景区和各类文旅场所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掌握疫情防控主动权,提升防控能力水平,坚决遏制疫情通过文旅途径传播扩散。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高度重视。各设区市文旅行政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任务,紧紧围绕2022年元旦、春节和北京冬奥会这一特定时间节点,聚焦文旅重点领域和重要场所,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管控、精准防范;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省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旅行政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负责人统筹安排,组织处室部门合力开展隐患排查和收集统计疫情防控数据工作;指定1名联络员保持与省文旅厅协调对接,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三)创新工作方法。各地要积极会同消防救援、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检查、联合惩戒等措施,以及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省文旅厅将对文旅市场主体规模大、数量较多的设区市,不定期开展第三方体验式暗访检查,以确保隐患问题排查真正取得实效。

  (四)严格监管措施。各地各级在开展隐患排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现场责令整改到位,对风险隐患较大且无法保证安全运营的项目,要及时依法通过查封关停等措施,以确保绝对安全。

  省文旅厅组织综合督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厅市场管理处,联系人:方海潮,电话:025-52827869,邮箱:jssfhc@163.com

  疫情防控数据统计情况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联系人:王卫东,电话025-87798773,电子邮箱:825339408@qq.com

 

  附件:1.各设区市文旅系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摸底统计表

     2.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信息统计表

     3.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通知附件下载.docx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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