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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退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信息时间: 2021-11-05 11: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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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家文物局《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全省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单位管理,做好资质单位修复资质的评估和退出工作,结合实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11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省文物局博物馆处,邮编:210005。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邮箱2415366933@qq.com

 

  附件:《江苏省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文物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