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文华奖章程》有关规定,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第五届江苏省文华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5—87798845。
附件:第五届江苏省文华奖评选结果.docx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