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5  12:26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已发布,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公告》及《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已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公布(http://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101/t20210120_920879.html),请各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认真阅读,确保申报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行3级申报制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中级管理单位,受理省内各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

  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级管理单位,要做好申报组织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三、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四、课题申报相关文件材料,包括《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等,可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或申报系统主页上查询、下载。

  五、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我省总限额为190项。根据各申报单位近3年年度申报量、立项数以及结项等情况,本年度我省继续实施总额控制、择优申报的原则,各申报单位最大申报数量应不超过上一年度立项数的6倍,在研项目未按期完成的,减少该单位相应申报数额。上一年度无立项项目的单位,可重点推荐申报不超过3项项目。各责任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管理,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做好申报项目的排序,同时加大对青年项目支持力度。

  六、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含参与共建院校)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3月31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各责任单位在截止日前完成本级资格审查及项目提交,将本单位项目汇总表做排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材料邮寄地址: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南京市龙蟠里9号 

  邮政编码:210029

  联 系 人:李革

  电  话:025-87798847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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