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2020-05-18  09:44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从2020年起,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整合文化和旅游类发展专项资金,将原有的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江苏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江苏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整合为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为加强和规范整合后的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在前期拟定《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正在江苏省财政厅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又拟定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为使用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现将新拟定《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5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2301房间,邮编:210029,并在信封上标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1259183652@qq.com

 

  附件:《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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