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邮15条新政助力文旅业疫后复苏

发布日期:2020-03-26  10:16    信息来源: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减轻新冠疫情对服务业企业的影响,鼓励服务业企业尽快复工、恢复发展,高邮市在《高邮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15条政策意见》的基础上,近日又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稳定发展的补充政策意见》,其中多条政策鼓励旅游业疫后复苏,为全市文旅业发展按下“重启”键。

  根据该补充政策意见,高邮市将对今年12月31日前组织外地游客来邮(单次成团40人以上)产生门票、餐饮、购物以及过夜住宿等消费的,分别按照10元/人·次和30元/人·夜进行奖励。对为全国医务工作者(包含港澳台地区)免票的景区、景点给予50%的门票补贴。对自行举办有关高邮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的旅游酒店,邀请高邮市域以外旅行商嘉宾的,按每人200元进行补助。对积极参加上级文旅部门主办的各类旅游交易会、展会,并独立设置展台,或利用各种媒体进行自主宣传的A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给予50%的展位费和媒体广告费补贴。另外,该意见鼓励文旅企业充分利用停工时间培养实用人才,并对疫情期间组织人员参与导服人员、酒店人员服务技能、景区运营管理等线上业务培训的企业给予培训费50%的补贴。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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