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0-00022 主题分类: 综合工作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0-02-25
文号 苏文物管〔2020〕11号
名称 关于印发《江苏省文物局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文物局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6 15:39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南京博物院:

现将《江苏省文物局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文物局2020年工作要点

 

 

江苏省文物局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江苏省文物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江苏省文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敦煌研究院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推动江苏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文物事业发展

1、深化新思想学习贯彻,与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贯通起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学用结合,助力文旅融合发展,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用初心使命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3、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守住政治底线和安全底线。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文物保护利用举措

4、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起草完成《江苏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积极推动文件的印发和落实。组织申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调研起草《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5、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指导和协调,开展全省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现状专题调研,支持苏北革命文物保护片区保护利用工程,实施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继续实施以革命文物为主的红色遗产与名人故居抢救性保护与展示提升工程。完成《江苏省纪念馆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展报告·2020》。

6、进一步推进考古工作规范化管理,强化考古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考古前置改革和省级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研究制订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7、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博物馆改革发展要求,深化博物馆运营机制的顶层设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开展全省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库房现状调研。鼓励国有行业博物馆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指导符合条件的行业博物馆依法设立并备案。

8、探索推进文物拍卖活动全流程监管,建立文物市场日常性监督机制。探索自贸区综合保税区文物存储、展览、展示等管理机制。

9、深化文物行政执法区域协作机制,推进长三角文物行政执法合作,牵头举办首届长三角文物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开展执法合作行动。

三、提升文物管理效能,服务文旅融合和经济社会发展

10、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完成《大运河江苏段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启动省级大运河文化遗产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协助做好中国大运河博物馆(筹)建设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第二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运河文化创意展”。

11、深入实施文物平安工程,联合相关部门监管全省文物安全工作,推动文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开展全省重点文博场馆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深化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建设,总结推广建设经验。规范全省文博单位三防工程审批,开展文物安全检测试点。

12、强化文物行政执法督察,深化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指导推动我省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开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针对法人违法等突出问题,重点督办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文物违法案件。规范文物行政处罚,开展全省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合国家文物局委托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课题,推行文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

13、深化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做好第八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推进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编辑出版《江苏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图录。启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体核定工作,继续推进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深入实施文物保护重点工程,持续推进运河沿线及文化带范围内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继续做好兴化市、连云港市申报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14、加强博物馆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文物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国家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建立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储备库,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核、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组织全省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单位质量评估。完善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非国有博物馆,开展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备案工作。

15、继续做好文物拍卖标的、文物拍卖资质审核,组织完成2018年-2019年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

四、提升文物宣传,扩大交流合作和影响力

16、承办2020年“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组织开展江苏省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配合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宣传活动,做好省内博物馆参与第九届“博博会”的组织宣传工作。推荐申报“互联网+中华文明”示范项目。

17、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外国友城在文物保护利用方面的交流合作,策划打造体现江苏地域特色、展现中华文明的文物出入境展览。支持省内“海丝申遗”联盟城市与“海丝”沿线周边国家及地区文化交汇融通,依托海牙中国文化中心、文化和旅游的品牌活动等扩大江苏文化国际传播力、影响力和美誉度。

18、实施陈列展览提升工程,开展馆藏文物巡回展、2019年度全省博物馆教育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编辑出版《“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博物馆教育项目推介》。

19、实施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用好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结合宣传和交流活动,提高文物知识传播的便捷性、易用性、互动性、体验性。加强舆情监测管理。

五、着眼创新创优,提升文物工作支撑保障能力

20、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志愿者机制,推广南京、苏州、镇江等地文物保护志愿者工作经验,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弥补基层文物保护力量弱化问题,强化社会力量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21、提升文物科技支撑,推进江苏省文物数据库信息化平台整合工程。加强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江苏省重点文物科研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托科研基地开展学术研讨和国际性学术交流,推动文物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开展文物科研课题评审和全省文博优秀论文评选,实施文物科研课题跟踪管理。

22、加强文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发布2020年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根据重点支持方向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做好项目储备。建设省级以上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实行专项资金年度报告制度、结项财务验收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加强对资金全过程跟踪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3、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国家“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加大对文物领域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培养力度,依托重大科研项目持续培养创新型研发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传帮带和梯队建设。启动全省博物馆鉴定人员实习实训项目。举办全省文物舆情研判与处置培训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班、博物馆馆长培训班等。

24、做好文物援藏援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文物援藏援疆工作精神,会同省财政厅开展“十三五”援藏援疆项目检查和“十四五”援藏援疆项目调研,与拉萨市、伊犁州、克州文物部门联系确定2020年文物援藏援疆项目,对当地文物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和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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