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冬季来临,冰雪旅游持续升温,疫情防控、旅游安全、市场秩序面临新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冬季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判形势,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我省面临境外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增大,冬季仍将处于疫情零星散发状态,甚至局部地区可能发生聚集性疫情。同时,冬季其他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给我省疫情防控带来挑战。各地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科学研判形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旅游安全工作,以精准防控助力旅游市场恢复发展。指导A级旅游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进旅游景区预约常态化。指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和购物场所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导游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指导星级饭店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开展定时消杀,实行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把握冬季旅游特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要持续抓好景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其户外涉及森林防火场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设施设备保养和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等方面情况。
抓好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要指导A级旅游景区做好大风寒潮和风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及时对积雪积冰严重的景区内道路及栈道开展除冰化雪工作,必要时采取暂停运营、关闭等措施。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危险地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栏。
抓好旅行社安全管理。要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组织游客到不具备接待条件的雪场和冰场旅游,并认真履行旅游安全告知警示义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行前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留意天气变化,避免旅游团队在恶劣天气长时间进行室外活动。
抓好冬季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要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加大对旅游包车运营情况督查检查,督导旅行社必须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旅游客运车辆在发生冰雪天气时,要按规定采取安装防滑链等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同时要合理安排行程,避免时间紧凑超速赶路。
抓好冰雪旅游项目安全管理。要会同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已评为A级旅游景区的雪场、冰场开展安全督查检查,指导A级旅游景区定期对冰雪游乐设施进行安全维护和检查,如有安全隐患要立即停用并整改,部分高空旅游项目在出现大风、雨雪、冰冻等天气时要停止接待游客,确保安全。
抓好应急联动处置。要加强与气象、交通运输、公安、应急、卫生健康、宣传等部门的协调合作,联合开展护游行动,做好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游客转移到安全地带。
三、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
加大督查执法力度。各地要畅通“12301”“12318”“96519”等旅游市场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各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要加强对旅游团队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旅游团队包车情况,发现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经营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查处。
发挥信用监管效能。要用好旅游市场黑名单制度,对查处的重大安全事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案件,坚持“应列入、尽列入”原则,依法依规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提升服务质量。要指导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对照标准,规范服务流程,配齐配足服务人员、设施设备,全面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完善引导体系,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提升游客游览体验。关爱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旅游景区应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数量的线下免预约进入或购票名额,提供必要的信息引导、人工帮扶等服务。
四、加大宣传提示力度,强化游客安全文明意识
各地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发布天气、交通等预警预报信息,针对冰雪旅游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出游提示,提醒游客根据身体条件和技术水平选择适合的冰雪运动和游乐项目,量力而行,引导游客理性安全出游。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醒游客做好自身健康防护,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和景区疫情防控规定。引导游客按需取餐,文明就餐,拒食野味,剩菜打包,落实“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护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讲究卫生、理性消费、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特此通知。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