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保护我省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起草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邮编:210005。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邮箱568790943@qq.com。
本意见征集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