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19-01636 主题分类: 综合工作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厅 生成日期: 2019-04-01
文号
名称 江苏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文物局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文物局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1 20:32    

苏文物综〔2019〕22号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文物局),南京博物院:

现将《江苏省文物局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江苏省文物局2019年工作要点

江苏省文物局

2019年3月26日

附件:

江苏省文物局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我省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开新局之年。全省文物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努力在符合江苏省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上取得新进展,在推进文旅融合方面取得新成效,更好助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引向深入

1、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注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上做到认识更深刻、态度更坚决、行动更自觉。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各类阵地,严格产品、项目、活动把关,加强舆情监测管理,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牢牢守住政治底线和安全底线。

3、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进一步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深入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工作举措

4、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推动出台我省实施意见。

5、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汇总建立我省革命文物名录,以实施2019年度红色遗产和名人故居抢救性保护和展示提升工程为基础,重点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

6、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安全经费投入,有序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防雷工程建设,推进文物安全监控平台建设使用,提升全省文物安全防护水平。落实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有效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省级文物部门督察职责,加大对违法案件的督办力度,重点督办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文物违法案件。推进全省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巡查机制。

7、推进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建设,拟完成3-4家建设任务,对全省17家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分批进行检查验收,对成效显著的升级为示范区,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推广经验,对推进缓慢、建设滞后的督促其整改。

8、开展文物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对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和重点文博单位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持续进行“回头看”。

9、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制度,研究制定土地储备考古前置配套政策。强化考古项目监管,推动考古发掘资料的整理和发掘报告的编撰出版。

10、深化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推进我省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规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文物审批管理事项。

11、依托省文物保护专家库,推进江苏文物领域智库建设,在文物政策咨询、业务培训等方面发挥专家作用。

12、完善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深化部门联系与协作。

三、稳步提升文物基础工作管理能力

13、向国家文物局申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项目。提请省政府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后启动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工作。

14、开展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本体构成的核对确认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及基础信息的完善工作。

15、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江南水乡古镇、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16、支持兴化市、连云港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

17、开展江苏考古遗址展示利用示范项目遴选工作,推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18、开展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资质单位绩效评估办法研究和博物馆陈列展览档案标准化研究。

19、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出台进一步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

20、参与筹建(中国)大运河博物馆,配合开展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试点,办好大运河文物精品展。

21、推动国有博物馆对口非国有博物馆帮扶工作,探索以专家咨询服务为中心的帮扶工作机制。

22、实施博物馆陈列展览提升工程、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工程,改善馆藏文物保存状况和展示条件。

23、加强可移动文物修复保护项目监管。开展预防性保护、数字化保护项目的验收与质量跟踪调查及质量评估。

24、推进行业博物馆备案工作,探索非国有博物馆藏品登录长效机制、法人财产权确权机制。

四、推动文物资源“活起来”

25、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编制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加强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根据国家及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部署,推动运河沿线各市特色文物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组织实施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规划。

26、推进乡村文物古迹的保护利用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27、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水平。推出更多精品展览。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打造原创性精品展览。组织开展精品展览推介与2019年馆藏文物巡回展项目遴选,开展线上线下精品展览的展示与推广。继续推进文化文物单位文创开发试点。

28、推介文物旅游特色线路。举办博物馆及博物馆精品展览推介交流会。通过开展全省博物馆青少年教育示范项目遴选,培育以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为载体的研学旅游精品线,组织推出一批跨区域跨行业博物馆研学课程和活动项目。

29、推进文物数据库信息化平台整合工程,推动数据公开共享和开发利用,利用好、共享好、开放好文物资源综合性数据库。建设馆藏革命文物数据库。建立非国有博物馆藏品资源数据库。

五、全面提升文物工作支撑保障能力

30、加强文物法治建设。提请省政府出台《江苏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文博单位的相关责任。参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立法工作。与相关媒体合作,以制作动漫广告、印刷册页等形式,加强文物市场管理以及合法买卖文物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31、加强文物宣传和交流。办好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宣传活动。配合国家和省中心工作,策划组织进出境文物展,打造3-5个体现江苏地域特色、展示中华文明的优秀展览品牌项目,扩大江苏文化国际影响力。办好“江苏文物”官方微信,扩大融媒体宣传。

32、加强文物科技支撑。督促第一批江苏省重点文物科研基地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围绕实际工作难题组织开展重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文物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开展2019年度省文物科研课题评选、2019年度全省文博优秀论文评选,做好文物科研课题跟踪管理,组织文物科研人员研讨交流活动。

33、加强和改进文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研究制订《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办法》,会同省财政厅修订《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并重转变。发布2019年江苏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根据重点支持方向精心组织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建设资金项目库,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结项财务验收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资金全过程跟踪监管。做好文物援藏、援疆工作。

34、加强文博人才培养。积极参与国家“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和文博网络学院建设。举办2019年江苏省文博干部研修班(含新疆、拉萨市人员)、省级以上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培训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人员培训班、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基层博物馆馆长培训班、文物安全管理培训班。鼓励基层专业人员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研究。

35、加强“四力”建设。扎实开展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推动文物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实现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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