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19-00007 | 主题分类: | 综合工作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厅 | 生成日期: | 2019-01-23 |
文号 | |||
名称 | 原省旅游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省政府:
2018年,原省旅游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遵循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理念,围绕我省旅游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相关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省旅游业呈现强劲发展势头,旅游业总收入万亿元。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2018年,我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缩减行政权力事项,上报省审改办取消 “领队证核发、临时导游证核发”等2项权力事项,目前仅保留旅行社设立审批、外商投资旅行社许可、导游证核发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旅行社设立审批、导游证核发2项许可已委托各设区市旅游主管部门行使;保留入境团队旅游邀请函、旅游规划单位资质认定等2项行政确认事项;保留旅游者不文明行为记录及通报等1项其他权力事项,以及64项行政处罚。行政权力特别是行政许可事项4年缩减了一半以上(2014年有7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大厅,切实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落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推进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部门权力全部网上公示、网上运行。截止2018年底,批准新设立旅行社10家,上报新批出境游组团社75家,全面实行出境游团队“一团一申报、一团一审核”的制度,指导各地旅游局及时、有效地对出境团队运行监管,严格规范《入境旅游团队签证邀请函电》审核签发,并做到即报即发,共完成丹麦、斯里兰卡、拉脱维亚等3个国家19批次共285人次的旅游邀请函电签发工作。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行政审批工作“零投诉”。同时,认真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前仅保留1项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项目。认真落实省政务办“不再审批事项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修订完善工作,顺利完成“行政权力一张网”“移动客户端便民服务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等创新工作,部门行政职能转变取得明显成效。此外,我局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为契机,推进旅游业改革创新工作,“1+3+N”(即重点旅游城市或地区设立旅游警察、旅游综合诉调中心、旅游巡回法庭)的创新管理模式在全省29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中逐步推开,徐州贾汪、盐城大丰、淮安金湖等地新组建的相关机构已成功受理多起案件,体制创新成效初显。
二、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规范
2018年,我们严格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以《江苏省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暂行办法》保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质量,结合我局制定的《中共江苏省旅游局党组工作规则》《江苏省旅游局工作规则》《省旅游局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务晋升暂行办法》《省旅游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发布、评估和清理工作的规定》《省旅游局合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开展日常工作。2018年印发《江苏省旅游局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江苏省旅游政务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江苏省旅游局巡查工作办法(试行)》《江苏省旅游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对涉及“贯彻落实省政府重要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措施”“制定规范性文件”“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确定”“组织的重大活动和决定的重要奖惩事项”“重要的人事任免”等重大决策,均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规定。坚持做好原省旅游局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所有金额超过10万元的合同由综合法规处会同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2018年会同局法律顾问共完成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共90份,合同金额共6175.96万元。其中金额百万元以上合同共14份,总金额3226.05万元。
2018年,省纪委驻外办纪检组对我局综合法规处和规划发展处开展了巡察及回头看工作,两个业务处室承担了省级旅游规划、A级景区评定、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乡村旅游区评定、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旅游商品、旅游新业态等重点业务工作,负责的项目数量多,掌握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多,经巡察,我局在各类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等方面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巡察结束,纪检组重点反馈了两个处室在党的领导、支部建设、作风纪律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也会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各职能处室依法行政程序,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水平。
三、行政执法效率进一步提升
年初以来,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1”规范导游执业严厉打击强迫消费等突出违法行为的通知》(旅办发〔2018〕32号)精神,针对旅游市场中“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擅自变更行程等市场顽疾,突出“一日游”重点,规范旅行社和导游执业,严厉打击无证运营、强迫消费等涉黑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对全省13个设区市进行了随机抽查,共检查旅游企业185家,旅游团队45个,现场检查导游执业情况58人,检查发现问题五大类27个违法违规线索,督查督办15家旅游企业19项违法违规问题。“五•一”、“端午节”小长假前夕,局领导亲自带领质监执法人员对涉及督办案件的旅游企业和“一日游”旅游市场体量较大的地区进行检查,直面讲问题,当场定整改,收到很好的效果,“五•一”、“端午节”期间,我省旅游投诉大幅下降,同比下降50%左右。
四、化解防范社会矛盾能力进一步增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旅游工作实际,我局出台了《江苏省旅游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工作机构、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投诉在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到目前为止,质监办公室直接受理有效投诉共计132件(包括节假日受理有效投诉60件),处理文化和旅游部督办案件18 件,均及时妥善处理。年初以来共向各市转发“督办案件”39件,已办结34件。其中,原国家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转办18件,已结案16件;外省、市移交违法违规线索5件,已结案3件;各级投诉平台和我办受理的重点投诉和举报案件16件,已办结15件。全年我局质监部门直接受理有效投诉共计118件,其中节假日受理52件,国家旅游局督办13件、受理重要投诉转办11件,受理一般投诉42件,均及时妥善处理。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共接待投诉游客4972人次,受理旅游投诉2593件,当季结案2560件,其中赔偿结案1470件,赔偿总金额2637007元;共处理全国旅游投诉举报12301平台涉及江苏旅游投诉1597件,其中受理1533件,受理率95.99%;已结案1357件,结案率84.97%,赔偿金额超过136万元。全省各级旅游行政机关共对58家企业和28名自然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我省旅游投诉受理96519平台,前三季度共接待游客咨询、求助、投诉3219人次,其中受理处置有效投诉928件,投诉涉及景区481件,旅行社292件,酒店宾馆17件,在线旅游企业122件,导游领队4件,购物店2件。
转变旅游部门职能,变以往的刚性管理模式为更加灵活且符合社会治理要求的柔性管理加服务模式。2018年,我们借助网络爬虫软件,抓取互联网大数据,实时监测分散于各旅游网站、新闻网站、社交网站上的江苏旅游舆情。7月18日,清华大学国家形象传播研究中心发布了江苏省2018年上半年游客满意度综合指数调查结果。上半年,江苏省游客满意度综合指数为83.30分,同比增长0.45分,环比增长0.27分,高于去年同期水平且保持稳步提升势头。全省13个设区市中,游客满意度综合指数排名前五的依次是无锡、苏州、南京、扬州、常州。春节、暑期和国庆黄金周前夕,会同江苏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分别调查了我省旅游市场热销的线路产品经营成本情况,向社会公布了100条热门线路的成本价格,线路涉及国内多个省份、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外热点旅游目的地,有效引导游客消费,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五、行政监督手段进一步强化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凡是能公开的,一律在江苏旅游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开。2018年我局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明确专人负责的责任体系,具体落实到人;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旅游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的通知》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政务网互动管理平台受理、流转办件113件,其中局长信箱33件,在线咨询 78件,信息公开意见箱2件。依申请公开平台受理、流转办件18件。全部按时答复,平均答复时间为8天。办理人大、政协委员提案共45件,办结率达100%。自觉接受审计、监察机关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印发了《江苏省旅游局机关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江苏省旅游局合同管理办法》《江苏省旅游局公(商)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旅游局会议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旅游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江苏省旅游局关于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旅游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省旅游局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十多项综合管理和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2018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要求,认真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党员干部落实“两学一做”新要求,全局全年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问题。
六、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
加强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学法和执法培训。认真落实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局机关党委认真做好党组、中心组领导班子学法工作,邀请法律专家开展《旅游法》《江苏省旅游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辅导和培训,同时,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省级机关公务员“七五”普法培训;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要求,组织全局处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参加法制培训、依法行政教育2次,组织全局工作人员《旅游法》《旅游条例》专题知识考试1次。此外,我们创新推动各设区市的旅游质监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各地市学习交流旅游质监执法先进经验,为推进我省旅游质监执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手段,全面提高旅游质监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各地旅游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全省旅游市场秩序随机抽查工作,对旅游市场秩序监管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专此报告。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