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解读——建设旅游风情小镇

发布日期:2018-01-12  13:52    

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的《江苏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大力推进旅游风情小镇建设。在旅游+新型城镇化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等背景下,旅游风情小镇建设将进一步走上快车道,成为江苏“十三五”期间旅游发展的新任务和新亮点。

一、什么是旅游风情小镇?

旅游风情小镇作为特色小镇的一种类型,是以旅游为主导功能,具有独特的风土人情和风采韵味,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宜业宜居宜游的特定区域。

旅游风情小镇应以自身独特的自然景观和文化底蕴为依托,以彰显小镇人文个性、旅游风采意趣和风土人情韵味为灵魂,以提升旅游服务功能和旅游休闲产业为核心,坚持旅游、文化、产业、社区“四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打造小镇风情独特的新型旅游社区。旅游风情小镇的首要属性是“风情特色”,包括自然(山水)风情、文化(民俗)风情、社会(生活)风情、资源特色、环境特色、文化特色、风貌特色、产品特色、产业特色、管理特色和服务特色等,“风情特色”是小镇生命、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按照李强书记的思想和省政府《关于培育创建江苏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6〕176号),特色小镇不是行政区划单元,而是产业发展载体;不是产业园区,而是同业企业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企业社区;不是政府大包大揽的行政平台,而是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空间边界明晰的创新创业空间。因而,在“十三五”时期,全省不仅要继续加强传统旅游特色小镇的保护建设和优化提升,更要大力推进新型旅游风情小镇的建设与发展。

旅游风情小镇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转换的重要平台,是落实“聚力创新、聚焦富民”的重要载体,将对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消费新需求,丰富旅游产品有效供给,增强旅游产业竞争力,展示“水韵江苏”旅游新形象,带动就业和强镇富民,实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发挥重要作用。

二、旅游风情小镇建设目标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储备打造50100个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形成具备一定规模的旅游风情小镇群,构筑我省旅游业新的竞争优势,将旅游风情小镇打造为我省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载体。

上述目标,既提出了旅游风情小镇发展的数量目标,即到2020年储备打造50-100个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并要在空间格局中形成具备一定规模的旅游风情小镇群,又体现了旅游发展质量目标,强调要将旅游风情小镇打造为我省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载体,构筑我省旅游业新的竞争优势。同时,《规划》又明确提出,要推动旅游要素全面融入各类型特色小镇建设,所有特色小镇按照3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其中文化旅游类要按照5A级景区标准建设。

三、旅游风情小镇建设要求

1. 贯彻五大发展理念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和江苏省政府《关于培育创建江苏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旅游特色要素和旅游优势产业,科学、有序、高水平地推进旅游风情小镇的建设。

2.坚持五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创新导向,高标准培育旅游风情小镇,防止“新瓶装旧酒”,不搞“运动式”部署推进;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差异化打造旅游风情小镇,彰显小镇独特魅力,防止“千镇一面”;三是坚持以人为本,高起点策划和规划建设旅游风情小镇,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防止搞“形象工程”;四是坚持市场主导,多元化构建旅游风情小镇建设主体,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提高多元化主体共同推动旅游风情小镇发展的积极性;五是坚持节约用地,集约化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着力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防止借机“圈地造城”。

3.坚持六大建设标准

一是产业特色鲜明,突出旅游风情小镇特色的鲜明性,打造特色旅游产业,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立足产业发展“特而精”、功能集成“聚而合”、建设形态“小而美”、运作机制“活而新”,做精做强本地最有基础、最具潜力、最能成长的旅游主导型特色产业,形成可满足游客需求的旅游业态;二是体制机制灵活,创新旅游体制机制,以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激发内生动力,促进小镇健康发展;三是人文气息浓厚,突出地域文化和民俗风情旅游资源特色,保持乡土文化的原真性和鲜活性,以文化彰显小镇个性魅力和旅游核心竞争力;四是生态环境优美,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镇,构建优美的生态环境,彰显生态小镇特色,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五是多种功能叠加,旅游风情小镇应旅游为主导功能,以“旅游+”为手段融合和叠加多种功能,形成“产、镇、人、文”四位一体有机结合的重要功能平台;六是宜业宜居宜游,充分利用现有区块的环境优势和存量资源,合理规划生产、生活、生态等空间布局,打造旅游创业创新的重要平台、旅游休闲的重要载体及和谐宜居的精美生活小镇,并达到3A级以上景区标准(文化旅游类旅游风情小镇要达到5A级景区标准)

4.聚力打造风情小镇

1)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小镇发展。科学编制旅游风情小镇旅游策划与相关规划,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特色发展等理念融入规划过程,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功能定位、项目建设、空间布局、产业发展、设施配套、实施保障等规划内容,推动小镇旅游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切实提升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操作性。

2)强化风情特色,培育旅游核心。打造旅游风情小镇是一个发现、挖掘、做大做强小镇特色的过程,要突出地域文化、乡土民俗、历史遗存等独特旅游资源,坚持精致打造,凸显“风情特色”,适应大众旅游时代特点,发挥江苏园林、古镇、湿地、湖泊、文化、美食等旅游资源和特色产业优势,提供多元化旅游产品,满足差异性消费需求。注重生态环境和文化原真性保护,注重旅游核心吸引(包括景观吸引、文化吸引、功能吸引、活动吸引和品牌吸引等)项目的创意策划和开发,提升美誉度和影响力,培育江苏旅游品牌新亮点。

3)营造优美环境,完善设施功能。营造优美生态宜居环境,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和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强化独特文化与景观风貌保护和展示,做到自然环境保护有序,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镇区保洁工作完善,努力打造环境优美、文化浓郁、生态宜居的特色小镇。完善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完备的游客咨询服务、公共交通服务、智慧旅游服务、旅游慢行系统、旅游标识标牌、公共休闲区域、旅游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强调,要打造G38等沿海景观大道,沿线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小镇;提升高铁沿线旅游风情小镇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品质,实现高铁沿线旅游功能全覆盖;旅游风情小镇要建设与旅游交通流量相适应的游客集散中心。

4)培育特色产业,推动融合发展。旅游风情小镇应有各类旅游业态,有满足不同旅游者的住宿设施、不同特色的地方餐饮、可供主客共享的公共休闲体验场所、体现当地特色的旅游文化活动和旅游商品。要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环境、产业集聚、历史文化等条件,按照加快形成现代旅游产业体系要求,紧扣旅游产业发展趋势,锁定产业主攻方向,加快发展特色优势旅游产业。要突出融合创新,培育旅游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富有活力的旅游创新创业生态,搭建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做到形态、业态、生态相统一,着力打造集产业链、投资链、创新链、人才链、服务链等要素支撑的众创生态系统,加快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要积极引导乡村地区旅游资源丰富或特色产业集聚程度高的镇积极创建旅游风情小镇,将旅游风情小镇打造为我省乡村旅游发展的新引擎。

5)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保障体系。进一步创新旅游风情小镇的体制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旅游风情小镇应有统一的旅游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有政策要素保障,有完善的旅游投诉和安全保障机制,有专人负责旅游统计工作等。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创新市场投融资机制,探索多元投资渠道,落实企业主体地位,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旅游风情小镇建设予以资金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旅游风情小镇建设和投资小镇旅游业态;积极落实风情小镇旅游建设项目用地,依法合理保障旅游用地需求;加强宣传营销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旅游风情小镇;要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旅游风情小镇的创建工作,聚力打造旅游资源独特、风情韵味浓郁、自然风光秀丽的旅游风情小镇,扩大旅游风情小镇规模,提升旅游风情小镇的品质和影响力。

 

 

                                                   (作者为南京师范大学旅游系教授 黄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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