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17-00135 主题分类: 审计监督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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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
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时间: 2017-08-17 16: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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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文化艺术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

  4.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省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拟订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6.负责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发展和公共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

  7.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9.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10.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11.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12.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省文化厅纳入2016年决算的单位共有二级预算单位16家,其中:机关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3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家。

  (一)省文化厅机关内设11个机构,详见下表:

办公室(调研宣传处、政策法规处)

财务处

人事处

艺术处

文化市场管理处

公共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科教与产业处

对外文化交流处

直属机关党委

纪检组、监察室

离退休干部处


  (二)二级预算单位

  江苏省文化厅系统

  江苏省文化厅(机关)

  江苏省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南京图书馆

  江苏省国画院

  江苏省美术馆  

  江苏省文化馆

  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江苏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

  江苏省文化厅幼儿园

  江苏省文化大厦管理中心

  南京博物院

  江苏省戏剧学校

  江苏省文化学校

  江苏省文化厅信息中心

  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力推动优秀文艺作品创作

  深入贯彻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打造人民群众喜爱的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作品。加强规划统筹。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和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江苏省艺术创作源头工程,重点抓好以中国梦为主题的现实题材、以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为主题的重大题材、以江苏历史文化为主题的地域题材和以老百姓生活为视角的民生题材等作品的创作生产。组织好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完善江苏艺术基金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江苏艺术基金引导作用,激发全社会创作活力。加强精品打造。继续实施舞台艺术重点投入剧目和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大主题美术创作精品工程,遴选3-5台剧目重点打造,评选和资助10台精品舞台剧目,创作一批立得住、留得下的优秀作品。加强推介展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演出展览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组织优秀剧目参演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和全国声乐、杂技、舞蹈优秀剧节目展演,组织现代戏优秀剧目全国巡演。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创作展示活动,举办“林散之”书法作品展、江苏省青年美术作品展览。

  (二)着力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实施文化畅通工程,推动智慧文化建设,强化优化基层文化工作,在源头上建好起始一公里,在终端上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资源数字化,提升基层文化机构的数字资源保有量和服务能力。发挥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作用,统筹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成4000个村(社区)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实施精准惠民工程,试点面向特殊人群发行文化惠民卡,开展互动式、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将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率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考核指标。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和资助目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实现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引领。深入开展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项目试点成果。精心组织好元旦春节系列文化活动和廉政文化周,办好第十二届“五星工程奖”赛事,继续开展“送书、送戏、送展览”活动,引导群众文化活动健康开展。

  (三)着力推进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设

    围绕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做大文化产业发展主体,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居民文化消费。实施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提升工程。提升国家级文化产业实验园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水平,促进文化园区、社区、城区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主业优势明显、综合效益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打造一批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引导特色化、差异化、集群化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与网络深度融合,推动载体创新、内容创新。积极推动与省科技厅联合制定文化科技融合认定政策,开展首批文化科技融合企业认定。进一步创新文化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构建“文化金融合作融资项目库”,探索建立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做好“国家文化创新工程”、“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文化部文化创新项目”的全面结项工作。孵化培育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扶持文化创意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继续做好2016年度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评审工作,向一定比例创意型小微文化企业倾斜;加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绩效考核,开展2015年度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评估工作。实施促进文化消费计划。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开展拉动居民文化消费试点,支持剧场剧院、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推动文化产业展会转型升级,提升市场化、专业化水平,促进多层次多样化文化消费。

  (四)着力推进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

    围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一手抓服务,一手抓监管,增强文化市场发展内生动力。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行政审批便利化、规范化、透明化和可预期,消除行业壁垒,鼓励多种经营和业态融合。鼓励创新经营模式,丰富经营业态,推动演出、上网服务、游戏游艺、歌舞娱乐、艺术品经营等行业调整结构、转型升级。启动全省“绿色网吧”建设工程,打造一批“环境舒适、消费放心、内容健康”多功能型的新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指导艺术品行业协会办好第二届江苏省艺术品博览会,建立艺术品交易服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为重点的日常监督制度。拓展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功能,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和信息共享,实现多部门、多环节协同管理。加强文化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开展诚信评比,完善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开展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试点,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管机制。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标准规范,加强综合执法考核,推动综合执法工作考评定量化、常态化。加强重大案件督查督办,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平安文化市场建设任务,加强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的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平安娱乐场所创建。开展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和十大案件评选,促进执法能力提升。

  (五)着力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以科学礼敬的态度对待传统文化,坚持“立”字当头,“取”字为先,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继续推进江南水乡古镇、中国明清城墙和海上丝绸之路申遗。进一步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加大对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的扶持与指导。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增强博物馆展陈感染力,推进博物馆资源与学校教育的衔接,积极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配合省人大开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建立绩效评估动态管理机制;制定《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新建设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评选命名首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销示范基地》。实施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修复工程。加大对传统文化的保护、研究、普及力度,做好古籍文献整理、出版工作。实施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利用传统节日、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广泛开展经典诵读、非遗展示等宣传活动,让优秀传统文化拥有更多的传承载体、传播渠道和传习人群。

  (六)着力打造“精彩江苏”对外文化交流品牌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统筹推进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贸易,把江苏的精彩传向世界,把世界的精彩引进江苏。用好国家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平台,精心组织“欢乐春节·精彩江苏”活动,安排富有江苏特色的艺术精品,赴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哥伦比亚、荷兰、文莱等国展演。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和周边国家及地区的“丝路情韵”文化交流。加强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不断深根厚植,促进港澳台民众对同文同种、同根同源的认同。发挥江苏国际友城众多优势,举办2016柏林“精彩江苏”文化年,推进江苏与哥伦比亚大西洋省、荷兰北布拉邦省等友城的文化交流。组织“精彩江苏”进剑桥,举办纪念汤显祖和莎士比亚逝世40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引进爱丁堡艺术节优秀剧目来江苏演出。加快发展文化贸易,推动文化产品从以“送出去”为主向以“卖出去”为主转变。加强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支持重点文化企业拓展境外业务,打造江苏文化常态化展示窗口,不断增强江苏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七)着力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促进高层次人才成长。以舞台、书画艺术领域的人才培养为重点,把出精品与出人才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建立高层次艺术人才引进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鼓励和支持文化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引进艺术创新团队和艺术拔尖人才。加强与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战略合作,合力培养艺术拔尖人才。培育基层文艺骨干。抓好基层文化人才培养的切入口,办好全省图书馆长、文化馆长、文化站长培训班,面向基层、面向剧团、面向乡土人才,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加强与基层对口联系,通过“结对子,种文化”,开展业务辅导、骨干培训、艺术交流,全面提高基层群众文化人才从业素质。提高文化干部队伍素质。加大干部培训工作力度,引导各级文化系统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主动跟进文化发展前沿,经常到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成为推动文化建设的行家里手。发挥荣誉引领作用,联合省人社厅组织开展四年一次的全省文化先进县、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表彰活动。

  (八)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认真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日学习和党员日常学习三项基本学习制度。举办党员专题学习培训班,邀请从事党建专家学者作学习辅导,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推进厅系统基层党支部换届改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主题活动、厅系统庆“七一”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干部、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做好厅系统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党组织书记述职工作,推进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深入促进反“四风”,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长效化,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政风行风的转变。

  第二部分 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附件2)

  三、支出决算表(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5)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件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件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附件9)

  十、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件10)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附件11)

  十二、采购情况表(附件12)

  第三部分 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收入总计87729.0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007.09万元,增长10.04%。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支出总计87729.09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8007.09万元,增长10.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基本支出经费和了增加了江苏艺术基金专项等。其中:

  (一)收入总计87729.0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3048.41万元,为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9905.52万元,增加18.64%。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基本支出经费和了增加了江苏艺术基金专项等。

  2.上级补助收入33.00万元,为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72万元,减少68.57%,主要是今年减少了对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和江苏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的补助。

  3.事业收入5410.73万元,为南京图书馆、江苏省美术馆、江苏省文化馆、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江苏省戏剧学校等事业单位开展文化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2345.51万元,增长76.52%。主要原因是南京博物院2016年增加了博物馆活动方面的收入。

  4.经营收入48.00万元,为南京图书馆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 3.56万元,减少6.90%。主要原因是2016年南京图书馆减少了经营方面的收入。

  5.其他收入3043.0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南京博物院、江苏省文化馆等单位取得的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591.98万元,增加24.15%。主要原因是今年各直属事业单位的增加了其他方面的业务。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53.48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南京图书馆、江苏省文化馆等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15192.46万元,主要为南京博物院结转的二期陈列展览经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资金,江苏省美术馆结转的免费开放资金,南京图书馆结转的全省数字文化减少专项资金和免费开放资金、江苏省国画院的大修经费等。

  (二)支出总计89729.0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19.07万元,2015年该类支出无。2016年的经费主要是江苏省文化馆的非物质文化精品赴台展演。

  2.教育支出(类)支出8383.16万元,主要用于江苏省戏剧学校和江苏省文化学校的日常运行支出、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54.35万元,增长34.59%。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执行中增加了江苏省戏剧学校和江苏省文化学校的基本支出经费。

  3.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116.18万元,主要用于南京博物院的省级重点研发和江苏省文化厅(机关)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与上年相比减少104.33元,减少47.31%。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财政减少了南京博物院的研发资金。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59221.2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南京图书馆、省文化馆、省美术馆、南京博物院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专项支出,以及各单位承担的相关项目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364.13万元,增长9.96%。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了省级事业单位增资和绩效考核奖励经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华古籍保护专项经费、全省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等。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支出673.9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5.71万元,减少3.67%。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财政减少了江苏省文化厅(机关)和江苏省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人员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50.00万元,2015年该类支出无。2016年的经费主要是江苏省文化厅(机关)支出的老艺术家医疗费和护工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906.4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499.60万元,增长20.76%。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了各预算单位的住房公积金。

  8.其他支出(类)支出28.12万元,主要用于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94.86万元,减少94.62%。主要原因是2015年省级财政将江苏省文化厅(机关)预算单位基本户结转的资金返还,2016年无该项支出。

  9.结余分配1550.89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南京博物院、江苏省国画院、江苏省艺术研究院、江苏省文化学校和江苏省文化馆等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964.25万元,增加164.37%。主要原因是2016年厅系统直属事业单位转入事业基金金额增加。

  10.年末结转和结余14580.09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南京博物院结转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资金和文物征集费,江苏省美术馆结转的省宣传发展专项资金,南京图书馆结转的中央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和免费开放资金,江苏省国画院年度系列展览资金,江苏艺术基金的艺术基金专项需要滚动到下一年度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文化厅本年收入合计7158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048.41万元,占88.08%;上级补助收入33.00万元,占0.05%;事业收入5410.73万元,占7.56%;经营收入48.00万元,占0.07%;其他收入3043.00万元,占4.24%。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文化厅本年支出合计7159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68.18万元,占42.69%;项目支出41029.92万元,占57.31%。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77613.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6077.40万元,增长8.50%。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77613.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077.40万元,增长8.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基本支出经费和了增加了江苏艺术基金专项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64805.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5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18.24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基本支出经费和了增加了江苏艺术基金专项等。

  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055.99万元,支出决算为6480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基本支出经费和了增加了江苏艺术基金专项等。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无,支出决算为219.07万元,2016年的经费主要是用于江苏省文化馆的非物质文化精品赴台展演。

  (二)教育支出(类)

  1.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年初预算为7085.78万元,支出决算为704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两者基本一致。

  2.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无,支出决算为239.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省戏剧学校使用了上年结转的百水桥校区改造经费。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

  1.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无,支出决算为26.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南京博物院省级重点研发专项资金用于前瞻性研究开发。

  2.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无,支出决算为9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江苏省文化厅(机关)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1.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0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95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江苏省文化厅(机关)、江苏省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省级事业单位增资和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2.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94.72万元,支出决算为93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6%。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3.文化(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3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代收代发因体制改革归社保中心管理的原江苏文化大厦退休人员工资费用。

  4.文化(款)图书馆(项)。年初预算为11306.5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3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南京图书馆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了基本支出经费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5.文化(款)文化展示与纪念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148.47万元,支出决算为374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江苏省美术馆2015年省级财政追加了基本支出经费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6.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年初预算为18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江苏省文化厅(机关)2016年部分重大文化活动经费未完成结算工作。

  7.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759.4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财政2016年追加江苏省文化厅(机关)、江苏省美术馆、江苏省文化馆“送书送戏送展览下乡”专项经费,南京图书馆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中华古籍保护经费和全省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

  8.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年初预算为4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3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江苏省国画院结算了2015年晋京画展的费用。

  9.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3321.25万元,支出决算为462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江苏省文化厅系统新增一家预算单位江苏艺术基金,财政在2016年追加的江苏艺术基金专项费用。

  10.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32.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11.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0.01万元,支出决算为1103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6.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南京图书馆、江苏省美术馆、江苏省文化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江苏省文化厅信息中心江苏文化数字化服务平台费用、江苏艺术基金的专项费用及南京博物院免费开放补助经费、南京博物院运转费及2015年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的等。

  12.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无,支出决算为1090.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了南京博物院国家和省级文保资金。

  13.文物(款)博物馆(项)。年初预算为9009.57万元,支出决算为968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南京博物院自2016年二期工程竣工后,很多展陈工作已正式运转。

  14.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无,支出决算为1532.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财政2016年追加了江苏省文化厅(机关)、江苏省美术馆和南京博物院2016年度文化活动专项经费。

  15.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无,支出决算为1023.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江苏省美术馆用上年结转经费开展老馆配电房改造工作,省级财政追加了江苏省文化馆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73.93万元,支出决算为67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无,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财政追加了江苏省文化厅(机关)专项经费用于支出老艺术家医疗费和护工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70.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7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792.42万元,支出决算为183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七)其他支出(类)

  1.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无,支出决算为28.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按照省级财政的要求,各预算单位的出国经费在总额度控制的情况下,每年实际发生时一事一报,进行经费的追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67.0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510.09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43.46万元、津贴补贴2760.26万元、奖金231.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14万元、绩效工资4573.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3.98万元、离休费812.10万元、退休费5531.39万元、退职(役)费2.50万元、抚恤金107.64万元、生活补助69.29万元、医疗费33.58万元、助学金93.39万元、奖励金2.54万元、住房公积金1122.84万元、提租补贴2292.68万元、购房补贴1.3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2.63万元。

  (二)公用经费2156.91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79.97万元、印刷费2.64万元、咨询费30.14万元、手续费2.14万元、水费76.96万元、电费93.31万元、邮电费127.32万元、物业管理费149.31万元、差旅费117.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31万元、维修(护)费139.07万元、租赁费0.14万元、会议费52.24万元、培训费21.18万元、公务接待费37.80万元、专用材料费29.55万元、劳务费60.13万元、委托业务费152.56万元、工会经费171.82万元、福利费32.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5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9.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7.6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5.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7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805.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15.91万元,增长12.33%。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基本支出经费和了增加了江苏艺术基金专项等。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055.99万元,支出决算为6480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省级财政追加基本支出经费和了增加了江苏艺术基金专项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67.0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510.09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156.91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2.6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8.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4.8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5.35%;公务接待费支出65.6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5.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72.69万元,完成预算的98.22%,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4个,累计45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省文化厅(机关)赴俄罗斯、捷克文化交流,赴香港文化交流,省文化馆赴台进行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展演,赴荷兰、法国、加拿大文化交流,江苏省文化厅参加文化部团赴英国培训,南京博物院赴美国檀香山艺术博物馆参加文物展览,赴西班牙巴塞罗那参加大明展文物展览,赴意大利米兰参加国际博协第24届大会,赴日本参加亚洲铸造技术史学术研讨会,赴美国学习纸张保护新技术,赴捷克布拉格城市美术馆访问,赴越南参加第三届“中越青年大联欢”活动,赴台湾中台世界博物馆参加新馆落成典礼和学术研讨会,赴韩国高丽大学考古环境研究所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4.8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无,2016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14.82万元,完成预算的70.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控各辆公车的开支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和维修费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5辆。

  3.公务接待费65.69万元,全部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来我厅系统进行文化指导的专家、来我厅系统交流考察的学习人员,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40批次,6309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外来我省进行文化精品工程评审的专家、外地来我省进行文化交流学习的工作人员、省级机关、各大中专院校来我厅系统参观学习的同行、参加南京图书馆论坛的专家、学者、来美术馆参观馆际交流人员等。

  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78.50万元,完成预算的120.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加大了文化交流会议。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84个,参加会议 4293 人次。主要为召开全省文化厅局长会议、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申报大会、艺术创作交流会、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2016年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工作会议,第三届海峡两岸玄览堂论坛、江苏省文化馆长工作交流会议、博物馆建筑·新技术应用学术论坛、江苏省博物馆学会2016年会、东南五省(市)考古工作座谈会、青铜器修复与仿古技艺研讨会、中国大百科·博物馆卷陈列展览篇讨论会、江苏兴化、东台蒋庄遗址考古成果论证会、顺山集文化学术研讨会、江苏艺术基金申报会议。

  江苏省文化厅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5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21.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厅系统加强了业务技能的培训。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211个,组织培训 44726人次。主要为加强全省文化市场执法培训、南京图书馆面向市民的公益性讲座、13次巡讲、56次读者培训、在全省13个市县举办的全省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培训班南京图书馆面对市民举办的百场讲座、全省公共数字文化培训、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培训班省文化厅系统职称评审培训、江苏戏剧论坛培训、档案信息技术培训、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杂志主编培训、省美术馆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和高效团队管理建设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无,本年支出决算无,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47万元,比2015年减少112.66万元,减少26.31%。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们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控了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等各项经费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8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42.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25.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九、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

  十、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二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0.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2.采购情况表

 

 

                          江苏省文化厅

                         2017年8月14日

 

 附件:江苏省文化厅2016年省级部门决算公开数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