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物博[2017]57号
各市文物(文广新、文化遗产)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物(文广新)局,南京博物院:
近几年来,全省博物馆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工作,各地涌现出一批优秀教育项目。为推动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博物馆青少年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博物馆青少年教育示范项目辐射效应,我局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遴选20个博物馆青少年教育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发生的时间段为2015年—2017年。
申报项目教育对象主要针对3-6岁幼儿园儿童、6-12岁小学生、12-15岁初中生、15-18岁高中生。
申报主体为在省文物局备案的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以及与博物馆(纪念馆)开展合作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
申报项目可为博物馆自主设计的优秀青少年教育项目,也可为联合学校、社会教育机构等开发的博物馆教育项目。要注意应用新媒体技术开发优秀教育项目,形式包括依托馆藏资源开发的主题活动、微课、博物馆教材(正式出版)、网络课程、电子虚拟互动系统、多媒体互动游戏、动漫作品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在选拔基础上,各设区市和省直博物馆可组织推荐3个项目,省管县推荐1个项目。
(二)申报材料:
1.填写“江苏省博物馆青少年教育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500字左右。
2.提供与活动相关的照片不少于10张, JE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如有其它与活动相关的材料,请一并提供,以便于评审参考。
3.提供教育活动课件(PPT)或视频。
4.各地文物主管部门审核后,将项目申报书和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集中寄送至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并将申报书电子版以“博物馆名称+项目名称”为标题,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568037428@qq.com(联系人:陈益林,联系电话:025-84699229)。南京博物院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文物局博物馆处。
5.申报项目应为原创项目,应是本馆教育人员依托本馆资源开发的,具有本馆特色的原创教育项目,无版权争议;要注重实效,既要有趣味性又要有知识性,能吸引青少年参与其中,社会效果良好;要便于推广,能够发挥示范作用,具有可重复性、可持续性;应是单个主题的完整活动,不能为系列活动的组合或年度活动的总结。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
三、其他事项
省文物局将在9月份邀请有关专家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对入选项目,将汇编成集,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
附件:《江苏省博物馆青少年教育示范项目申报书》
江苏省文物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