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全面推进移动执法 开启数字化监管新纪元

发布日期:2016-01-19  18:09    

  常州2014年启动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和移动执法试点推进工作。近两年来,摸着石头过河,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化繁为简、由浅入深的过程,通过移动信息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执法管理资源,实现执法过程规范化、透明化、科学化,为解决数字文化监管深层问题挖掘力不够、处置力量不足、缺乏长效手段、处置中信息化程度低等瓶颈问题,提供了全新的途径。

  一、从无到有——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思路 

  2014年初,为化解文化市场“大市场、小队伍”的矛盾,以及更好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文化部市场司提出了GIS移动执法端项目。常州作为试点地区参与了文化部GIS移动执法端项目的开发。 

  在软件开发之初,支队根据文化部市场司制订的工作目标,与负责软件具体开发的公司一起,首先明确了软件开发的几点原则:一是规范性。软件操作流程、内置文书格式等要与大平台保持一致;二是兼容性。所有操作在大平台上都要有记录,文书、数据资料等与大平台无缝对接。移动执法端调取到的数据与大平台数据保持同步;三是便利性。软件的按钮操作设计要尽可能的简单明了,贴近执法实际,尽可能的方便执法人员操作;四是便携性。在硬件的招标采购过程中,也就是移动执法设备的选择上要尽可能的小巧、轻便,尽可能不给执法人员增加负担;五是稳定性。这也是我们最为看重的一个方面,因为任何软件设计得再好,功能再强大,但是总是莫名出错,几次下来之后,使用者也会厌烦,最终导致放弃使用。为此,我们要求开发公司特别重视软件的稳定性测试,采取多项措施来保证软件运行的稳定,将系统出错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2014年10月,支队和公司一起,完成了1.0版本的开发,并接入大平台测试系统进行测试。经过近半年的实地测试,发现并解决各类问题20余处。2015年3月,测试修改工作基本完成,正式接入大平台正式系统,开始使用。 

  这里我还想特别说明一下电子地图应用的问题。由于目前完成的软件只是1.0版本,在此版本开发过程中,我们优先考虑的是执法功能的完善和稳定,对于地图的应用功能考虑得不多,但这并不是说地图功能就可有可无,相反,我们认为GIS系统在我们工作的很多方面都大有用处,如导航、执法检查规划、人员定位乃至将来的电子巡查等都能大大方便我们的工作,提升我们的工作效率。一个软件的好坏,用户体验的结果是决定性的,但要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需要我们与时俱进,运用最新技术不断提升软件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目前,我们正积极与开发公司沟通,加强电子地图的应用功能,更好的为执法人员服务。 

  二、从有到优——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现状 

  软件开发完成后,支队对所有具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出了“人人会用,事事要用”的工作要求。不仅要求支队要用,区县执法大队也要使用移动执法设备进行执法,实现我市市区两级执法机构全覆盖,同时制定使用考核细则,纳入全年度考核。2015年,全市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办理案件率已超过50%。 

  GIS移动执法端的使用,是对以往“取证难、执法慢、不透明”传统监管方式的彻底颠覆;是打造“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监管队伍的强大助力;是推行电子政务,实现高效便民,接受社会监督的必然要求。我们按照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要求,我们以执法流程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经营单位存量数据库建设为基础,以实现文化市场管理、服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为目标,积极推进平台建设,为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是建成“数据一个库”。数据是平台的核心,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要实现精准管理以及诸多应用都必须从基础数据入手。为此,我们在存量数据采集方面狠下功夫,把最真实、最有效的数据录入到平台中,文化市场多个门类,全市1230家文化经营单位的存量数据全部导入系统,激活率达到99.46%,真正实现了文化市场主体户口式和档案式管理。 

  二是推广“管理一张网”。平台的推广应用,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审批和执法部门在一个平台上办公,日常的管理、服务和监管在一个平台上进行,三方责任主体、日常监管行为、场所相关情况即时上传,实现了信息跨部门共用共享、互联互通、透明公开。 

  三是抓好“监管一条线”。从现场检查到立案到案件调查到行政处罚,我们的监管流程全部在平台上完成,实现了对文化市场的全过程、规范化监管。特别是通过移动执法设备,一线执法人员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信息实时上传,实现了真正的动态条线化监管。 

  四是做到“执法一个包”。为了配合大平台的推广使用,我们为每组执法人员配备了移动执法包,内含便携式平板电脑、蓝牙打印机、移动键盘、移动网卡等。在执法过程中可随时通过移动设备调取系统中的场所信息、审批信息、历次检查信息、处罚信息等,第一时间发现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下发执法文书,极大的提升了执法效率。同时,执法记录将直接在系统里进行电子归档,执法过程更规范、全透明,也为文化市场综合决策部门提供了大量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为大数据时代的决策分析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三、化繁为简——移动执法系统优势凸显 

  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给我们的执法工作,尤其是一线执法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检查前,执法人员可以通过大平台或者直接使用PAD调取场所信息进行查看,做到心中有数;检查中,执法人员通过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可以将大量繁琐的文书手写工作转为屏幕点击,执法人员可以更多的将精力放在现场检查情况的应对上,执法更从容。同时,在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时,法律法规条款自动生成,询问笔录采用问答模板,所使用的文书格式与大平台上的保持一致,文书填写快捷,执法更规范;检查后,在大平台上不必重复现场执法部分的数据输入,直接进入立案流程,实现了后台数据管理,使每一个执法事项都有帐可查,并摆脱纸质记录方式,数据不易丢失且方便查找,执法更高效。 

  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是我市创新文化市场数字化监管的有效尝试,总体上具有高效、规范、透明三个特点。一是高效。将数字化技术与监管执法相互融合,应用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创新信息采集传输手段,做到地理标注、卫星定位、视频监控三位一体,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及PC端,实现指挥中心的即时调度、执法人员的现场处置、执法情况的及时反馈和执法过程的实时监控,形成精细管理、远程管理的执法监管高效模式,大大提高了文化市场的执法效率。今年10月,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会议对我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技术监管手段进行了重点推介,并将我市作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典型案例予以上报,省编办主任俞军给予高度肯定。二是规范。系统严格按照大平台案件办理流程操作,做到“三确定”,即确定现场检查标准化流程,确定证据采集标准化流程,确定违法行为发现处理标准化流程。同时,在系统多处节点内置了法律文书的自动生成,规范了信息填写事项,现场打印出的各类文书也全部采用文化部规定的文书格式。一方面执法人员可以省时省心省力,更重要的是规避了失职渎职的风险。三是透明。现场执法信息第一时间上传至大平台,包括文书信息、照片资料、视频资料都可以在现场上传至大平台,办案人员可以方便的参照自由裁量标准,直接给出处理建议,处理结果也在平台上分类归档,一目了然。这样的工作机制,封死了“人情”、“招呼”的进入空间,直接避免了执法干扰,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领导压力。平台运行以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未收到一起关于我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违规违法举报。 

  四、由浅入深——移动执法系统改进设想

  下一步,针对移动执法系统的提升与完善,我们初步思考在以下四个方面做出调整:一是进一步优化移动执法软件的用户体验。通过进一步提升移动执法软件的易用性,如更细化的问答模板、照片上传方式优化等,使之与我们的实际执法工作结合得更密切,最大限度的发挥软件的优势;二是进一步推进数据库之间的无缝对接。通过软件数据库与大平台数据库之间的数据共享,实现执法数据实时查询。例如我们在PAD上不仅能查询到该场所的基础数据、审批信息,还可以实时查询到过往的执法数据,包括历次检查信息、处理结果等,为执法人员的现场处理提供数据参考;三是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档案化管理。充分利用好电子地图,将软件PC端与视频监控相结合。实现在电子地图上对每家场所“一户一档”查询时增加视频监控选项,更直观、更便捷的进行电子巡查等工作。四是进一步探索“双随机、双抽查”监管模式。使之与移动执法系统任务派发功能相结合,严格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文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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