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典型:李荒,1916年出生于辽宁营口,1933年考入东北大学。原辽宁省委常务书记,省政协主席。2014年去世,享年99岁。
事迹:当年,他主动从辽宁省委领导岗位全身“裸退”,在省直机关引起反响;他“反对夫人参政”的观点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他关于党内应互称“同志”的文章引起社会共鸣;他为官清正廉洁受到公认,他严格要求身边工作人员和家人,一个儿子当汽车修理工直到退休,一个儿子下岗自谋生路。 李荒99年的人生道路、80年的革命生涯,无论在顺境逆境,李荒始终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党性炉火纯青,人性熠熠生辉,表现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崇高风范和共产主义战士的忠诚品格。纵观李荒的一生,严以律己,讲政治规矩,遵政治纪律,守道德底线。他顾全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事业殚精竭虑;他作风正派,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手中有权,但深怀敬重之心、敬畏之心,既不滥用,更不私用,体现了正确的权利观;他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保持慎权、慎独、慎行、慎微,几十年如一日,修洁净之身、养浩然之气、成清廉之风,体现了共产党人的高贵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