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洪泽县从五个方面做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2-02-14  02:23    

  10月26日下午,洪泽县召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会议。会上洪泽县文化局局长夏宝国同志对洪泽县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洪泽县副县长、洪泽县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卞爱武作了重要讲话,高良涧镇、岔河镇领导作了表态发言。

  这次会议要求用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统领洪泽县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重点要求从五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机构。各有关部门既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又要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肃普查纪律,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同时,普查资料和数据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必须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处理;三是确保力量投入,各镇和文化局要选调精通业务、经验丰富、年富力强、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普查队伍;四是保障普查经费,县政府将把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五是搞好宣传动员,文物普查和文物保护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参与。有关部门要制定落实普查宣传方案,使全社会了解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在广大干部群众中进行一次文物保护的动员和教育。(洪泽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办公室 张小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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